一、冯亚伟资深律师、律所合伙人、副主任、房产法律事务部、婚姻家庭事务部部长139-181-22688,本律所由180余名各行业资深律师组成,至2014年年初已排名全上海律所前10强,截止2020年1月仅冯律师亲自代理的案件就1515起,符合风险代理范畴的案件凡选择风险代理方式的,未达承诺退费;地址位于市中心徐家汇商业广场旁,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05室,地铁1、9、11号线徐家汇站8号口向前30米右转即到,靠近东方商厦南边,天主大教堂北侧(地铁1、9、11号线均可直达)。
二、冯律师2005年毕业于政法大学,持有《律师执业资格证书》、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、《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》、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》等多项执业证书,冯律师坚持任何案件均亲自组织团队多名律师集体研讨,分析和确定操作方案的操作思路,集思广议,取最佳方案,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应有权益。
2005年7月,宁波某商业公司小车司机张某下班后因私驾车外出,在行车过程中致行人李某受伤致残,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张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,商业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。
法院裁判:
司机张某下班后驾车外出,其行为属于“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”,对造成他人损害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商业公司作为车主,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,因此,对司机张某致他人损害的结果承担连带责任。
评析
1、连带责任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。
在连带责任中,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责任,责任人不得推脱。在本案中,李某既可以要求张某和商业公司各赔6万元,也可以要求商业公司赔偿全部的12万余元的损失。
2、为什么商业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首先因为商业公司是车主。其次,张某之所以能把车子私自开出,是由于公司没有尽到管理义务,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得以发生。
3、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以及对车辆等的管理,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。